转发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校医室(校医院)就诊师生体温筛查、转运及跟踪处置指引(第一版)的通知

2020年03月14日 15:30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大专院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中小学,省外高校在粤办学机构:

   为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校医室(校医院)就诊流程,省教育厅联合省疾控中心研究制定了《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校医室(校医院)就诊师生体温筛查、转运及跟踪处置指引(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就诊师生体温筛查、转运及跟踪处置的方案和流程,并在学生返校前进行演练。


     

广东省新冠肺炎期间学校校医室(院)就诊师生体温筛查、转运及跟踪处置指引(第一版).doc

 

广东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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