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队伍,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制定本办法。
总体要求与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强师德、铸师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深度融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健全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打通校企人员双向流动渠道,坚持以创新用人体制机制为主导,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促进职业院校教师在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协调发展,重点突出“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与“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同时优化专兼职教师队伍结构,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加快我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持。
具体目标:到2022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稳定在60%以上;重点建设50个校企合作的优质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和50个省级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推动打造30个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优质品牌项目;力争建成20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新增50个省级高职院校教学团队;选派一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访学;教师按照国家和我省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开展教学、培训和评价的能力全面提升,教师分工协作全面实施模块化教学模式;有力保障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为全面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持。
一、将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融入教师管理的各环节
对标国家制定的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发挥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将专业标准作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规范教师培养培训、资格准入、人才引进、职称评聘、考核评价、薪酬分配等环节,推动职业教育教师管理过程科学化,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升,结合广东产业、文化、教育特色,建设广东特色“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
二、推进以双师素质为导向的新教师准入制度改革
落实职业院校选人用人自主权。完善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办法,支持公办职业院校根据岗位需求自主设置公开招聘条件、创新考试考核方式,探索通过先面试后笔试、直接面试、技能测试、考察聘用等方式招收高素质教师。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领域的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人员)、省级以上技能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强化新教师入职教育,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新教师教育见习、企业实践制度。
三、构建职教师资多元培养培训格局
建设一批一流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推动职业教育师范类专业认证。健全普通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教师机制,发挥行业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中的重要作用。支持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与“双高计划”职业院校协同合作,联合培养一批具有职教背景的“双师型”教师。支持高水平工科大学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建设一批职业教育领域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组建职业教育教师学院,依托职业教育教师学院开展职业教育“教师教育”课程教学、教研和学科教学论等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扩大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探索本科与硕士教育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博士研究生培养,鼓励高校联合行业企业培养高层次“双师型”教师。
建立健全省、市、校分级协作的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体系。鼓励校企共建职业技术师范专业能力实训中心。重点建设50个校企合作的优质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支持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提升工程,以及“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师培训。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依托现有资源,发挥产教融合型企业作用,重点建设50个省级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支持职业院校整合校内外企业资源建设具备生产能力的校级企业实践基地,逐步建立和完善我省教师企业实践体系。结合我省产业优势,推动打造30个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优质品牌项目,提升职业院校师资培训质量。全面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四、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源配置新机制
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盘活编制存量,优化岗位设置,向“双师型”教师队伍倾斜。根据职业院校(含职业教育本科)、应用型本科高校及其专业特点,适当提高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优化教师岗位分类,落实教师从教专业大类和具体专业归属,明确教师发展定位。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职业院校可确定不超过30%的岗位作为流动岗位,用于自主聘请行业企业兼职教师。规范兼职教师管理,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畅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鼓励职业院校吸引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技能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技能导师、主要从事实践教学工作。职业院校通过和合作企业开展订单班、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校企联合培养模式,校企共同组建联合培养团队进行合作办学和人才培养。
五、建设职业院校高层次人才队伍
深入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分级打造师德高尚、技艺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等高层次人才队伍。通过跟岗顶岗实践、国内外进修访学等方式,重点培训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加强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培养,遴选一批高职院校珠江学者。建成60个省级以上“双师型”名教师、名校长、培训专家工作室,充分发挥名教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智能制造产业和民生工程产业等专业领域,引进行业(领域)造诣精深、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行业企业技能领军人才,建成60个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资源共享、协同研修、全员提升,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团队。
六、加强高水平教师团队建设
服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改革需要,聚焦战略性重点产业领域专业、民生紧缺领域专业、区域重点专业集群,鼓励职业院校创建一批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重点遴选建设50个省级高职院校教学团队,分批打造20个左右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示范引领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加强团队教师开展专项培训,着力提升团队教师模块化教学能力、课程标准开发能力、教学评价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职业院校要根据团队建设实际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支持实施高水平教师团队建设。将职业院校教学团队建设情况作为高水平专业群重要建设内容,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范围。
七、开展1+X证书制度相关教师培训
全面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对接1+X证书制度试点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需求,探索适应职业技能培训要求的教师分级培训模式,培育一批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能力的教师。把国家职业标准、国家教学标准、1+X证书制度和相关标准等纳入教师培训的必修模块。推进1+X证书试点院校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支持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培训者队伍,鼓励校企协同开展1+X证书试点,吸引企业高技能人才参与职业院校教学团队,共同实施1+X证书教学。
八、完善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机制
依托职教园区、职教集团、产教融合型企业等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在企业设置访问工程师、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团队建设协作共同体,共建高水平教师发展中心或实习实训基地,在人员互聘、教师和员工培训、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实践教学、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推动教师立足行业企业,开展科学研究,服务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和产教融合型企业,依托现有资源,遴选、建设省级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鼓励引导职业院校整合校内外企业资源建设具备生产能力的校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师企业实践体系。
九、深化突出“双师型”导向的教师考核评价改革
深化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破除“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唯身份、唯奖项”痼疾。推动职业院校结合实际,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标准,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双师素质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将师德师风、工匠精神、技术技能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将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材料按规定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并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考核评价的正确导向,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和激励作用。建立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培训评价组织多元参与的“双师型”教师评价考核体系。继续办好全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将行动导向的模块化课程设置、项目式教学实施能力作为重要指标。
十、保障和维护教师相关利益
全面落实和依法保障教师的管理学生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强化教师教育教学、继续教育、技术技能传承与创新等工作内容。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院校所办企业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社会培训、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等,所得合法收入经批准可用于绩效工资分配,其中突破调控水平部分以备案方式单列核增;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用于科研团队(人员)的奖励部分暂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调控管理。职业院校应根据学校实际,将教师外出参加培训的学时(学分)核定工作量,并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参考因素。
十一、加强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教书育人全过程,创新师德教育,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配齐建强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协同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构建“三全育人”大格局,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深入发掘宣传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发挥师德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
十二、强化改革保障措施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从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实际出发,明确目标,制定“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加强统筹,落实保障所需经费,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督导检查。鼓励各地各校根据实际制定标准选聘专兼职教研员。各行业主管部门、大中型企业要对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提供支持与帮助,形成有利于“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外部环境。职业院校要把“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工作重点,围绕专业建设和长远发展需要,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积极开展校本培训,鼓励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选送教师到师资培训基地接受培训、深入企业进行实践提高。大力宣传“双师型”教师教书育人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扩大“双师型”教师的社会影响,使更多的人关心职业教育、重视职业教育师资建设,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推动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附件:粤教师[2021]1号.pdf